汪明荃除了在电视、歌唱及粤剧等方面有卓越成就外,更尽力为广大市民谋福祉,于 1988 年起被选为第七届至第八届中国全国人大港澳区代表,于 1998 年开始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至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1 年被选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近年汪氏更加积极参与各项公共及社会服务、推广艺术项目。现为香港八和会馆主席及香港防癌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除勤笃于表演艺术外,平日探索新知,孜孜不倦,不断自勗自励。
2004 年,汪氏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授银紫荆星章,以表扬其于演艺界的杰出成就、热心公益的贡献及终身学习的精神。她于 2007 年获万宝龙国际艺术贊助大奖香港区得奖者,并把奖金捐给香港中乐团。她更分别获颁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文学博士、香港教育学院荣誉人文学博士、香港演艺学院荣誉博士、荣誉院士、香港理工大学大学院士、职业训练局荣誉院士等荣衔,以表扬及肯定她多年来对社会及艺术界所作出的贡献。